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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自县人事局文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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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年5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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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蒙自县县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根据蒙自县县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文明承诺》,敬请大家监督。 一、开展文明服务。讲究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对来访者、办事者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对不符合政策或一时办不了的,细心解释,不耍态度,不傲慢待人。 二、开展廉洁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廉政规定,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和宴请;不参与用公款支付的营业场所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索取服务对象钱物。 三、开展优质服务。认真执行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办理程序公开,办理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在文件证书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定工作日内限时办结,不推诿、不扣件、不压件、不超时限。 假如我单位没有履行好上述承诺,存在不文明现象,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3720673 举报邮箱:wmb20070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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