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县人事局文件
蒙人专[2008]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红河州加快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红办发【2005】8号)有关规定,根据红河州人事局《关于开展全州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共教程培训的通知》(红人通[2008]56号)文件通知,现对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公共教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企事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教材统一使用中国人事出版社编印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教材《知识产权公共教程》。主要内容为知识产权概论、专利法概述、商标法概述、版权法概述、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高新技术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应用与管理等方面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
三、培训方式
以个人自学为主,并通过计算机互联网络调阅有关专家讲座,各单位组织专题讲座和集中讨论相结合为辅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按《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不少于56个学时。
四、培训考试
2008年4月11日前报名征订教材,5月30日前领取教材,2008年6—9月为培训学习时间。2008年9月下旬为考试时间。考试合格成绩记入《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人才流动的重要依据。
五、收费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收费及有关事项的函》(省云发改收费函[ 2004 ] 194号)的规定,培训及教材费每人按52元收取(其中培训费25元、教材费27元)。
六、其他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教程》的培训学习,对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热情,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有利于开发利用好智力资源。为确保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素质教育成功篇》培训任务的完成,请主管部门及时把文件精神通知下属企事业单位,各单位务必于4月11日前将参加培训人数和费用(培训费及教材款请存入指定帐户,并拿存款凭证或进帐单到我局换取收据)上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乡镇各事业单位由乡镇政府统一上报,县属事业单位由主管局上报)。
收款单位:蒙自县县级会计核算中心一组
帐号:2507042909026445476
开户行:蒙自工行
联系电话:3720430
联系人:付成刚
蒙自县人事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